今天是:2020年5月8日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性协商报告

来源:本站

2020-12-03 10:57:43

县政协经济委

 

根据县委转发的《县政协2020年工作要点》,经过前期系列调研、座谈等筹备工作,11月26日,县政协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民主监督协商会。会上,听取了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等涉改单位的工作情况报告和县政协《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问卷调查统计报告》;4位委员从不同角度作了大会专题协商发言,就今后工作建言献计。经汇总整理此次协商监督会议成果,现归纳总结形成以下监督性协商报告:

—、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我县加紧落实审批改革方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进行政审批行为,推行“一个窗口”“一张表单”“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承诺”等举措,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配套改革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起草并印发实施《宿松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县住建局等主要涉改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建立了将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75个工作日以内的制度,在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力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图、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以及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全新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正加快形成。

(二)审批系统服务平台基本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目标任务最重要的基础条件之一。国务院提出要在国家和地方现有信息平台基础上,整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覆盖各部门和市、县、区、乡镇(街道)各层级。目前,我县已实时共享安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系统平台,部分办件数据信息实行了互联互通。

(三)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基本实行。前期我县在政务服务大厅分阶段设立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综合服务窗口,当前正在全力推进“一窗受理、受审分离”改革,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按单个部门窗口受理向集成服务转变,将涉及基建审批的经常性部门包括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服务窗口整合,组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公室,对工程建设类的审批业务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中并联审批,实行跨部门业务服务。

二、存在问题

结合主要涉改单位反映的困难问题和问卷调查对象的切身感受,发现目前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执行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涉改单位方面

通过县住建局等主要涉改单位的工作情况通报看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长效机制尚待建立,与我县实际结合有待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互信不够顺畅,改革工作成果易流于形式。

(二)服务对象方面

通过对我县经历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企业(单位)开展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全过程审批改革执行方面问题开展的问卷调查结果看,申请审批日在2019年之后的调查对象对大多数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明显满意率更高,但在以下两个方面与2019年之前成反比:审批事项改革覆盖率需要扩大、审批管理信息系统需要完善。与此同时,我们通过对委员调研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分析归纳,发现主要表现在审批制约监督机制需要健全、政策解读力度等需要加强。

由此可见,信息纳入不全、系统稳定性不高等,仍然是企业开办的难点和堵点,而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偏多、监管不力等仍然饱受社会诟病。

三、工作建议

简政放权是从理念到体制的深刻变革,是刀刃向内的政府自我革命,是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必由之路。为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举措更好落实落地,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引导各涉改单位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站位与县委政府决策统一起来,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针对市场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落实好改革各项任务,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高质量完成改革目标。

(二)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长效完备的制度机制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规范有序、合理合规、运行顺畅的基础。首先,要坚持制度创新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在立法权限内加强制度建设,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进一步审查、评估、规范、清理审批内容和数量,加快扩大审批事项改革覆盖率,通过建章立制将改革措施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其次,要建立起审批协调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最后,要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查,尤其是事中事后的监管,出台相应实施办法,加强对审批部门及办事人员的监督考评,不断提高审批水平,做到既要审的快,也要管得好。

(三)多措并举施策,进一步完善审批系统。完善工程建设审批相关信息材料,重新上传至审批系统中,进一步充实“一个窗口”和“一套机制”相关内容。组织软件开发单位,对配置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中的所有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和重新分类,提高我县对应标准审批事项的比例,方便建设单位或个人进行申报。协调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相关单位根据本县项目总体情况,积极开展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实现更多项目在平台内运行,不断优化平台内各模块,增强系统稳定性。

(四)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多渠道广泛宣传报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政策宣讲解读,适时召集涉及工程建设审批工作人员及办事企业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服务意识和办事企业应用水平、实践能力。同时编印发放审批改革事项清单手册,采取送政策上门等方式,不断增强企业认知度和获得感,推动改革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