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5月8日

2023年第四十四期 关于加强对新型农业主体扶持的建议

来源:本站

2023-08-02 16:50:12

                                                                   千岭乡政协工作联络组    吴平

  产业发展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头号工程”,当今政策对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主体扶持力度不大,难以发挥促动、帮扶作用,亟待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一、现状

  乡村振兴无产业支撑难以实现,产业发展必须依靠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主体带动。农业发展风险比其他产业都高,极易受气候条件、市场波动影响,有的辛苦一年还要亏本,急需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予以引导、扶持。目前,就新型农业主体的扶持政策很有限,评上县级示范、市级示范、省级示范才能享受相应资金奖励,对于初创期的企业无任何资金扶持,有的辛苦几年遇到一次自然灾害就血本无归。

  二、建议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可以根据新型农业主体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缓解初创企业的资金压力,激发投资兴业的热情。二是强化土地保障,针对新型农业主体的土地需求在土地指标、规费征缴等方面予以倾斜。三是提供信贷支持,特别是初创主体,根据信用等级予以授信,缓解资金压力。四是提供保险支持。将相关产业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让主体吃上定心丸,提高抵御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