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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提案的基本要求

来源:

2013-06-03 18:34:08

 

一、围绕中心。主要围绕县委、县政府需要决策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选题准确,反映大事。

二、言之有据。反映的问题要作充分的调查研究,有事实依据,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要充分征求代表群体以及与提案内容有关部门的意见,使之言之有据。

三、案情清楚。这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依据。事实明确,言之有物,开门见山,言简意赅,说理充分,对问题作出科学分析和准确判断,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应避免即兴之作,言而无据。

四、一事一案。一件提案只能写一件事情。切忌一案多事,情况难于说清,也无法确定承办单位。

五、内容合规。提案的内容必须符合《政协章程》和《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否则不予立案交办。

六、书写工整。这是提案严肃性的要求,也是存档和提案处理工作的要求,如果字迹潦草无法辨认,会给落实工作带来不便。

一份完整的提案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案由

实际上是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案由和提案内容要一致。

提案者

提出提案的委员姓名或单位名称(单位写全称),包括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名提案时,发起人应当作为第一提案人,便于办理提案时交流情况。

提案内容

提案内容一般应包括两个部分

(1)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它是提案的核心部分,要有情况、有分析,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

(2)建议、办法和要求——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宿松县提案委员会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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